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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蓄电池不合格率13.3% 选购时应查看蓄电池标识晚报讯 市消保委昨日公布的一项关于电动车蓄电池质量的比较试验显示,本次试验总计15件样品,检测了11项指标,其中2件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不合格率为13.3%。 -15℃低温容量检测的是蓄电池在-15℃低温环境中实际所能放出的电量。本次比较试验15件样品,有1件不符合标准,标称由浙江长兴永诚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助力车专用铅酸蓄电池(标称商标:嘉力得电池JIALIDE;型号:6-DZM-12),其数据为0.62倍额定容量 (标准为0.7倍额定容量)。使用此类蓄电池,在寒冷低温环境下会无法正常工作。 另外1件标称由山东亿能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助力车专用电池(标称商标:亿能;型号:6-DZM14)不符合国家标准。蓄电池的充电接受能力不达标,会导致深放电后充电困难以及寿命短等问题。 市消保委提醒市民,选购蓄电池时要查看蓄电池标识,包括“QS”认证标志、制造厂名、产品规格型号、制造日期、商标等;尤其要检查产品本体与外包装标识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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